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13 |
15 日前, 支付上一个季度的运营管理费. 2.3 采购人由于规划建设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或减少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的,按 合同约定的维护标准(参考标准为:每服务站点每月服务费用=本合同服务费用 总额÷218 个服务站点÷12 个月)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服务费用. 2.4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季度维修明细;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结算季度的各月考核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
(4)中标通知书. 2.5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 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 ,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3. 服务期和 地点 3.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4. 维护期及 售后服 务4.1 在维护期内,中标人提供 7*24 小时的值班电话,系统有故障或使用方有技术支 援方面的需求时,中标人必须在
2 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故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