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7-13 |
2 ― 附件 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进 口管理办法》 ,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实行许可管理.
本 规定适用于申请进口《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 废纸的环境保护管理.
二、申请废纸进口许可的企业类型 申请进口废纸许可的加工利用企业(以下简称废纸企业)应为 以废纸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企业生产能力应不小于
30 万吨/年,并具 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制浆、造纸等生产加工设备.
三、废纸企业除符合《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 保护管理规定》之外还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废纸企业或相关生产线未被列入《工业行 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依法依规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符合排污 ―
3 ― 许可证相关规定.
(二)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 核的,应符合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要求.
(三)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 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制定 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四)废纸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没有因将进口废纸 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代为分选或加工利用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五)废纸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没有因以下违法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 1.进口废纸分选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物未进行无害化 利用或处置的,包括将上述残余废物中的废塑料未经加工清洗等方 式处理干净直接出售,以及交由个人及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 进行利用或处置;
2.未将脱墨工艺产生的脱墨渣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六)具有附
1 所列的加工利用废纸的加工利用场所、设备、 ―
4 ―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经所在地省级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合格.
四、其他规定 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变更、 遗失处理等程序,应当执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 境保护管理规定》 .此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规定实施后首次申请进口废纸的废纸企业,应当提交 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表(见附 1) ,以及省级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加工利用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出具的《监督管理情况表》 (见附 2) .核 实表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加工利用企业有新、改、扩建项目的, 核实表应当重新核实并提交.
(二)再次申请进口废纸的废纸企业,应当提交省级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加工利用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出具的《监督管理情况表》 .核实表过期的,应 当重新核实并提交. ―
5 ― 附1进口废纸企业环境保护核实表企业名称: 核实的加工利用场所地址: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1.加工 利用场所 1.1 厂区应符合当地政府的功能区规划要求,与居民区 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及其批准文件要求.加工利用 场地面积与其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贮存场地应满足废 纸堆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