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13 |
2017 年7月6日、2017 年4月21 日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于
2017 年4月13 日、2017 年7月6日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于
2017 年12 月26 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此后,公司、 星火公司及刘红军又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均未进行信息披露.
4、5%以上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及时披露
2016 年10 月20 日,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所持公司
1370 万股股份被司法冻 结,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公司未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2017 年1月10 日, 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 公司于
2017 年6月2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此后,刘红军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又 多次被司法轮候冻结,公司均未进行信息披露.
5、子公司停产未及时披露
2016 年6月7日,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环保住建局向星火公司出具 《关 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函》,要求其对燃煤锅炉进行整改.2016 年7月,星火公司停产并开始进行锅炉拆改,截至目前仍未复产.公司于
2016 年12 月26 日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6、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挂牌以来,公司及子公司星火公司、格润斯累计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14 笔, 涉及担保金额
7286 万元.公司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 露.
7、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2016 年10 月,公司与李俊男签署《借款及保证协议》,约定由李俊男向公 司借款
100 万元,借款期限
12 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提供担保;
2017 年3月,公司与刘瑞华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刘瑞华向公司借款
600 万元,借 款期限
3 个月, 由公司控股股东刘红军提供担保.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关 公告编号:2018-079 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8、关联方资金占用且未披露 挂牌以来,公司及子公司星火公司、格润斯向控股股东刘红军、赵峻烽、河 南省中东石化有限公司、商丘市浩正商贸有限公司、商丘市恒兴石油有限公司、 商丘市华信商贸有限公司、 商丘市亚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商丘亚创商贸有限公 司、 虞城县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富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支付大额资金 共计 19710.40 万元,经刘红军承认,上述资金均为其本人使用,截至
2018 年6月30 日,上述占用资金余额为 11735.90 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未进行信息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96 号,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按照《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对公司实施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刘红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时任 董事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按照《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 对刘红军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违规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措施减少违规 行为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79 公司违规担保行为造成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等对公 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措施减少对财务方面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