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3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于2019 年4月25 日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对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息计提资产减值 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长治欣隆电厂)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经公司
2013 年8月22 日召开 的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与长治欣隆电厂大股东晋能电 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晋能电力" )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其提 供委托贷款,其中京能电力按照 29%的持股比例为长治欣隆电厂提供 金额不超过 20,000,000 元委托贷款. 由于长治欣隆电厂至今无法归还贷款,公司存在资产减值迹象, 因此公司本次对向长治欣隆电厂发放委托贷款本息 26,326,408.84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因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晋能 电力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为关联交易.
三、本次委托贷款本息计提资产减值依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2017 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
2 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7〕1727) ,2017 年9月26 日长治欣隆电 厂项目被列入停建项目,项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018 年末,经公司对资产进行复核,针对长治欣隆电厂委托贷 款本金 19,940,000 元以及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计提的利息 6,386,408.84 元,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可能性较大,该部分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现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向长治欣隆电厂发放委托贷款本息 26,326,408.84 元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四、本次委托贷款本息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长治欣隆电厂发放委托贷款本息 26,326,408.84 元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
2018 年度损益,将导致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 26,326,408.84 元.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事项是基于谨慎性原则, 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计提减值后,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于公司对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本息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 序合法,同意实施.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公司对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 司委托贷款本息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并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