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3 |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月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
一、磋商地点: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高新区医药产业园酒香大道
1 号.
3 注:高速路连接线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大楼). 十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税女士 联系
电话:0830-8191629 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府三街香年广场 T3
2309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15883612607
2018 年12 月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7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 万元整)
3 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最高限价:7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元 整) 2.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 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 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5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 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 府采购政策和失信 企业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次.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 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 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