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7-14 |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7 年1月18 日通过拍卖方式,共出资 12,139,500 元取得位于澄迈 县白莲美且那利坑地段 772.28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益 (工业用地) . 但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后经海南 省高院和海南省第一中院调解, 公司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达 成协议:双方同意将属于公司白莲美且那利坑 772.28 亩国有土 地使用权益(工业用地)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 199.89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住宅用地)通过评估以等价值方式进行 异地置换.同时,澄迈县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依 规将公司位于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 4.5 公里处南侧约
237 亩工业 用地改变为商住用地. 目前,现公司已取得其中 42387.95 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地类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
70 年.后续置换工作按相关 规定继续办理,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2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