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4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 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 常工作. 第十七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 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专升本招生 计划执行.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和 考生公布.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市场营销
9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90 3 电子信息工程
45 4 环境设计
90 第十九条 报考条件: 按照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 〔2018〕29 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 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 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18〕29 号)执行.进档 考生按专升本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 优录取. 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 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 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按照 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 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 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有 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普通专升本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等费用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专升本 学生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退费按照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1.设立国家及山东省政府奖助学金(占学生比例 18%, 其中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6000 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国家助学金生均
3000 元/人) . 2.设立学校奖学金(占学生比例 10%)和校长奖学金. 3.设立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5.按照国家规定,帮助贫困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 般为
2 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 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 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 ,学 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 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 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 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