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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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7年 年二 二季 季度 度消 消防 防安 安全 全重重点 点单 单位 位监 监督 督抽 抽查 查公 公告 告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 作, 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山东省 消防条例》 、 公安部 《消防监督检查规 定》 和 《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的要求, 按照济南 市公安局 《关于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进行调整的通知》 (济公通[2017] 1号) 的内容, 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天 桥区大队将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 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并每季度将消 防监督抽查计划进行公告.
现将2017 年二季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进行公 告, 具体要求如下:
一、 消防监督抽查主要法律依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 《山东省消防条例》
3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 . 《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 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三、 消防监督抽查范围 此次公告的范围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以及其他需要消防监督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一 般单位(数量不少于抽查总量的30% ) , 每两年至少全部监督检查一 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上级部署, 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治理等形式的消 防监督检查.
四、 消防监督抽查内容
1 .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 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 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 .消防安全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是否制定;
3 .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是否完好 有效;
4 .电气线路、 燃气管路是否定期 维护保养、 检测;
5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 消防车 通道是否畅通, 防火分区是否改变, 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 .是否组织防火检查、 消防演练 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自动消防 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 .生产、 储存、 经营易燃易爆危 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 同一建筑物内;
8 .生产、 储存、 经营其他物品的 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 内的, 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 .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10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 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 准、 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 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 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除对 一般单位的抽查内容外, 还应当检查 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是否开展 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是否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是否建立消防档案、 确定消防安全重 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 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 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五、 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和 《机 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先行组织自查自纠,认真排查和整改单位内部火灾隐患,对照抽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