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4 |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10 年11 月27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 案,于2010 年12 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董事长徐元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范围需要变更,原公司经营范围: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机械、冶金设 备、金属结构件制造与销售;
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 围经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变更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为准):锅炉(特种锅 炉、工业锅炉)、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 金设备、金属结构件制造与销售;
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 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
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二、会议以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第二章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炉) 、核 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件制造与销售;
压 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经营)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 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实业投资及技术咨询. 现修改为(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为准):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锅炉(特种锅炉、工业锅炉)、 核承压设备、锅炉辅机、压力容器、金属包装容器、机械、冶金设备、金属结构 件制造与销售;
金属包装容器、压力容器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核准经营 范围经营);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