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7-14
1 鲁社科联字[2018]19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 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有关企业、高校)党委宣传部,各市(有关企业、高校)社科联,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党校、社科 院社科处(文科处、科研处),各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 地: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加大社科普及载体建 设力度,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山东省社会 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18 年度山东省社会科 学普及教育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2

一、山东省第十一批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 作

(一)申报范围 1.与山东革命历史有关的纪念馆、纪念地、纪念建筑 物、名人故居等;

2.博物馆(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类陈列室、 展览馆等;

3.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公务员培 训机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

4.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民俗馆、文艺演 出场馆等文化单位;

5.历史、文化景区;

6.其他传播、普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场所和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把社科普及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健全, 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省、市社科联组织的各类 社科普及活动;

2.具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经费、场馆、设施, 具 有系统的展陈资料,能够承担社科普及教育任务;

3.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 理工作;

4.积极自愿接受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 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3

(三)申报办法 山东省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办法.凡符合申报范围、条件的单位,均可向所在市社科联 提出申请,由各市社科联推荐上报.本年度各市推荐申报的 省级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原则上不超过

2 个;

省属高校、 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上报,每个申报单位申报原则 上不超过

2 个.

(四)申报要求 1.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要严 格按照标准条件,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所推荐的单位符 合申报标准和条件;

2.申报日期截止到

2018 年6月10 日;

3.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填写《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 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

10 份(见附件 1),制作 PPT(时长 不超过

3 分钟),电子版表格和 PPT 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 资料由所在各市社科联、省属高校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统 一寄送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来信注明 山 东省级社科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资料 字样.

(五)命名与管理 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 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请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 批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 山东省社会科学 普及教育基地 ,并颁发牌匾.

4 被命名的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 作由所在市社科联负责.

二、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审核工作

(一)审核范围 以当年度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正式命名公布的 山东 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名单 为准(见附件 2).

(二)审核时间

2018 年6月11 日-8 月10 日.

(三)审核形式 采取自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由各市社科联组织自查, 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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