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7-14
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16〕54 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继续教育 经费、科研经费、数字图书馆经费专项 审计调查情况的通报 各高等学校: 为预防风险隐患,促进经费规范有效使用,加大对专项经费 的审计监督力度,2015 年省教育厅分两批次组织对高校继续教 育经费、科研经费、数字图书馆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现将 审计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计调查总体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共抽调高校内审人员

47 人次, 组成

13 个审计 组,对中国美术学院等

13 所省属高校

2014 年继续教育经费、科 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此外,还组织审计组,对浙江工 业大学等

5 所高校数字图书馆承建单位专项经费开展审计. 审计 -

1 - 组现场采取审查经费收支会计资料、审阅有关文件档案、询问相 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 有的高校重视加强继续教育财务和科研经费 管理,如浙江师范大学规范成教学生收费管理,校外教学点学费 由学校财务全额收取,再按合作办学协议支付教学点办学分成;

浙江万里学院规范科研劳务费发放,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打入 劳务人员的银行卡.但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仍较普遍. 高校数字图书馆专项经费使用总体较为规范, 基本上按核定的用 途安排支出,软硬件购置均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继续教育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校外教学点代收学费且未全额上缴.

2014 年7所高校

56 个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由教学点代收学费,按合作办 学协议约定的分成部分上缴学校(多数协议约定为学费收入的 30%) ,其中:浙江理工大学

15 个、浙江农林大学

13 个、浙江 树人学院

9 个、浙江万里学院

8 个、宁波大学

7 个、中国计量学 院2个、嘉兴学院

2 个.上述做法与《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 工作的通知》 (浙教计〔2006〕124 号)第五条 学校行政事业性 收费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 管理和核算, 并严格实行'

收 支两条线'

管理 的规定不符. 2.部分教学点学费逾期上缴,由个人账户汇入,存在风险隐 -

2 - -

3 - 患.宁波大学与杭州依米培训学校、淳安县科技教育培训学校合 作协议约定,教学点代收的学费应于每年

3 月底前上缴学校财 务,实际两家合作单位分别于

2014 年6月5日上缴学校 64.3 万元、6 月12 日上缴学校

180 万元,且均由个人账户汇入学校. 浙江科技学院

2014 年成人学历教育应收学费 448.06 万元,截至 审计日尚有 35.75 万元未收到.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市春华教育培 训学校教学点

2014 年学费分成 37.76 万元,直至

2015 年9月8日由该教学点出纳个人银行账户汇入学校.浙江理工大学

2014 年12 月收到杭州泰富专修学校教学点临时收费人员个人银行账 户汇入的

2014 年学费分成 40.16 万元. 3.个别培训项目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培 训学院

2014 年某拓展培训项目创收 3.45 万元未缴入学校财务, 转入校办企业核算. 4.票据管理不规范.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未按规定到学校 计划财务处领用收费票据,2013 至2014 年自行购买收据收取自 考学生代管费、教材费等合计 84.01 万元,且保管不善,有3本票据存根遗失. 浙江万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具的成教学生收费 票据未写明收费标准、缴费学年等信息,按班级开具一张票据或 按教学点汇款开具一张票据. 5.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备案.浙江农林大学 技能+学历 、自 考助学招生收费标准未在有关部门备案. 浙江万里学院各类非学 历教育培训收费标准未在有关部门备案. 6.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中国美术学院未制定相应的继续教育 管理办法,仅通过与继续教育学院签订办学协议进行管理.中国 计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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