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14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13419886789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黄河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

电话:0373-3800400 地址:新乡市荣校东路聚仁小区A区16号 8监督部门: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0日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原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13419886789 地址:新乡市原阳县黄河大道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

电话:0373-3800400 地址:新乡市荣校东路聚仁小区A区16号1.1.4 项目名称 原阳县纪检委改造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原阳县 1.1.6 现场条件和周边情况 自行考察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3.2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担能力;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 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 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 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 屏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 1.10.3 招标人答复异议的时间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书面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30日上午09时0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 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 正. 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壹万元整(小写: $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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