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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实施)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起施行)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6月27 日修订版)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015 年4月24 日修订版)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年3月1日起施行)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1 年3月1日起施行)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7月1日起施行)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 ;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8月28 日起施行) ;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10.1) ;
(12)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7 年修订) . 2.2 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1-2016) ;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2.3-2018) ;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09) ;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 ;
3 (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2018) . 2.3 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3)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其它相关资料.
3、产业政策及相关符合性分析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以铸件、锻件为原料生产各类阀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修正)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本项目视为 允许类 建设项目. 本次新建经都江堰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019-510181-34-03-328942】FGQB-0024 号.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3.2 本项目与成环发z2018{449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原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全 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深入推进成都市 放管服 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 流程、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并发布《成 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成环发z2018{449 号文件. 表1-1 本项目与成都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的符合性分析 文号 内容 本项目 成环发 z2018{
449 号
(一)实施范围:市域行政区内已经 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的自贸区、 产业园区;
文件附件
1 包含有
4 个自 贸区、66 个产业园区,其中包括
21、 郫都智慧科技园 .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镇紫金路
8 号浩旺机电园 B2-2,属于都江堰市工业集中 发展区(川苏科技产业园)内.园区规划环 评《都江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区域发展环境 影响报告书》 于2005 年通过了成都市环境保 护局审查,并于当年出具了审查批复(成环 建[2005]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