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14 |
b)编制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申请;
c)检查现场完成情况,组织召开验收会,形成验收意见;
d)整理验收资料并存档. 5.3 验收基本条件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a)站房的供电、通讯、供水、交通以及防雷、防火、防盗等基础设施满足要求;
b)监测仪器设备及配件按照合同约定供货,外观无损;
c)完成仪器性能测试、比对实验,技术指标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要求;
d)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通讯测试,水站数据上传至数据平台;
e)完成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至少连续
30 天的运行;
f)建立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档案,编制验收报告.
4 5.4 验收内容 5.4.1 站房及外部保障设施验收 站房及外部保障设施的竣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 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工程 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达 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应责成建设方立即整改,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站房建设技术要求参 照附录 B 与合同. 5.4.2 仪器设备验收 5.4.2.1 到货验收 依据合同对每台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系统集成设备、数据平台硬件系统、数据采集控制系统等 进行清点;
按照装箱单核对具体设备、备件的出厂编号和数量;
检查设备、备件的外观,对出现外 观损坏的部位拍照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4.2.2 仪器设备性能验收 仪器设备性能验收主要是针对本标准中规定的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测试,每台设备都应在符 合要求的环境中进行,检验指标和判定标准满足附录 A 表A.2 中的相关指标、有关的标准及合同要 求.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仪器安装、通电、预热测试,仪器初始化测试,仪器 基本功能核查,检出限、准确度、精密度、标准曲线检查,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和响应时间检查, 重复性或重复性误差检查,实际水样比对,记录结果并汇总. 5.4.3 数据传输及数据平台验收 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性能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检查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数据平台功能、软 件性能等指标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有关技术指标的要求.
6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6.1 总体要求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包括定期开展水站例行维护、保养检修、故障检修、停机维 护与数据平台日常管理与记录等. 6.2 水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 6.2.1 例行维护 例行维护包括站房环境检查、仪器与系统检查、易损件更换、耗材更换、试剂更换、管路清洗 等工作.运行维护单位定期对水站进行巡检,巡检频次不得低于每周一次,并记录巡检情况.每次 对水站巡检时进行下列工作: a) 查看各台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检查仪器 供电、过程温度、搅拌电机、传感器、电极以及工作时序等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管 路里是否有气泡等;
定期清洗常规五参数、叶绿素及蓝绿藻电极;
5 b) 依据仪器运行情况、断面水质状况和水站环境条件制定易耗品和消耗品(如泵管、接头、 密封件等)的更换周期,并保证在耗材使用到期前完成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