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14 |
3 职称认定、重新确认、证书遗失补办 办理指南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称认定办理指南
(一)职称认定的范围及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 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 》 (桂人社发〔2017〕35 号)文 件规定: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大中专院校毕 业生(含硕士、博士),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 作,达到规定年限要求,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认定应在达到要求的时间起
2 年内办理完成,取得资格的时间博 士后从出站之日算起,博士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算起,其他从认 定之日算起.
逾期未办理须通过评审取得相应的职称.原则上不 作二次认定,认定后不能因具备新的学历条件再次认定.
(二)职称认定的学历及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级职 称;
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 职称;
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职称;
6.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 职称;
7.在站工作时间达到
2 年以上的海外博士后可认定副高级职
2 称,原则上在与广西区内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
2 年 内办理完毕. 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的专业技术工作.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 进行相应的认定.
(三)需提交的材料(实行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均扫描上传系 统) 1.个人提交 ⑴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⑵身份证;
⑶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例如:教师资 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⑷当年所需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 (非公单位不作要 求);
⑸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请的,原则上应提供申请 前连续
6 个月以上(不含申请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⑹近期一张两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办理审批后由用人单位 收集送市职改办办理证书) 2.单位提交 ⑴用人单位提供《关于申请***同志职称认定的函》 (申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认定的,需载明学校专技十级空岗情况 以及同意使用空岗的意见;
) ⑵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请的,需提供单位法人营 业执照、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职称认定的系列、资格、专业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
3 〈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试行)的通知》 (桂职办 〔2013〕81 号) 、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的规定执行. 2. 《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 务一览表》 ,请登录中国钦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务公 开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称专题→办事流程 查询.
二、职称重新确认办理指南
(一)办理范围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 审批程序取得职称,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原专业 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部门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职称, 重新确认应在有关调入手续完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建立劳 动关系一般应明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