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14 |
一、办理退休手续的有关要求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达到国家和省 规定的退休条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 年限,下同)累计满
15 年,应当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办理 退休手续.
中管干部、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县管干部和驻黔中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副厅级以上干部退休,由有权处理机关 批准,退休时间以有权处理机关批准的退休时间为准. 其他工作人员,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机关事业 -
3 - 单位根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 (离) 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组发〔1988〕9 号)规定: 达 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 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任命机关批准,在 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 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在 其达到退休条件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条件 的当月
1 日至
10 日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
二、办理退休手续的有关程序
(一)正常退休 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省级中管干部,根据中 共贵州省委、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由所在单位提供 符合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有关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贵州省省级干部退休审核表》(见附件 1),送省委老 干部局复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并颁发中共贵州省委 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老干部局统一监制的《退休证》.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地厅级省管干部,由所 在单位提供按照有关法律、章程规定不再担任职务的材料、 省委组织部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函、符合提高基本退休费计 发比例的有关依据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贵州省地厅级干部 -
4 - 退休审批表》(见附件 2),报省委老干部局办理退休手续, 由省委老干部局颁发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中共贵州省委老 干部局统一监制的《退休证》. 驻黔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副厅级以上干部,填写 《驻黔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退休审批表》 (见附件 3) , 报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并颁发 《退休证》 .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其他工作人员,达到国 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条件,由所在单位填写《贵州省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见附件 4),经主管 部门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所属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省直 单位由主管部门核准),由核准机关颁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统一监制的《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