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14 |
1 - 江大校〔2019〕45 号 全校各单位: 《江苏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已经
2019 年2月25 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大学
2019 年2月26 日-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学校各类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的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 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 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关于深 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苏发 〔2018〕
18 号) 、 《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8〕9 号)、 《江 苏省财政厅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的实施细则》(苏财教〔2018〕176 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各类纵向 或横向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 用.主要包括补偿学校为开展项目研究提供现有仪器设备及基本 的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项目接待和管理 工作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第三条 间接费用的管理与使用遵循分类核定、比例控制、 统筹安排、激励导向、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是间接费用统筹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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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间接费用的预算 第五条 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预算, 原则上由项目 (课题) 组按照项目经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比例的上限足额编制.低于上 限申报的必须经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同意,且低于部分依次抵 减绩效奖励经费、二级单位科研管理费,直至减为零.项目经费 管理部门没有具体规定,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间接费用预算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 法计算, 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 其中: 1.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中的对试验设备依赖程度低和实 验材料耗费少的基础研究、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等智力密集 型项目和省级及以下自然类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为:500 万元以 下的部分为不超过 30%,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 25%,
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 20%. 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 究项目,可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间接经费比例. 2.其他自然类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为:500 万元以下的部分为 20%,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为 15%,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 为13%.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间接费用预算采用分段超额累退 比例法计算,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 体比例如下:
5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为 30%;
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 的部分为 20%;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为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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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四)凡由学校立项并提供资金的科研项目,不在项目中安 排与列支间接费用.
(五)学校作为总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项目,间接费用 如需向项目(课题)合作单位拨付,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 核定比例,并与项目(课题)合作单位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 学校作为子课题单位(课题合作单位)的项目,间接费用预 算原则上按子课题经费占总课题经费的比例核定编制,并与牵头 承担单位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 第六条 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预算原则上按照合同协议 执行,间接费用预算比例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