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14

(四)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五)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 1.响应文件密封袋(箱)内应装有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封条在响应文件密封 袋(箱)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2.电子版采用光盘或 U 盘方式单独密封提交,用封条在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 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密封袋正面参考格式如下:

9 参考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 在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八、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应提供的磋商保证金详见: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二)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响 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三)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电汇、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含政府采购投标担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

(四)磋商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本身,接受单位为:中天信 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注:1.保证金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缴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磋商保证金如为电汇,须在电 汇说明中写明 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

10 2.根据 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精神,磋商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试点机构出具.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

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

电话: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

电话:59705232 传真

59705606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八条

(一)、

(二)、

(三)项的规定,随附有效磋商保 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六) 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合同并缴纳采购代理服 务费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

(八)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 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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