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4 |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的 2/3;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终端在贵州省综合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证为中标价的 3%.具体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1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69.3415 万元. 10.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以 前附表为准;
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10.3 本项目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公告 10.4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可按 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致电代理机构,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 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 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 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有变更、澄清、修改的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 进行公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播州区道路功能完善及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磋商文件 第6页共113 页10.5 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