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7-14 |
5 年57189693.27 元02 西江新城环卫保洁服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年33680237.88 元
1、本项目分为
2 个包.
01、02 包同时发布招标公告和开标,开标顺序按包组顺序进行独立评 审.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 下列要求:
01 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02 包: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保洁或环卫清洁服务类)和能力. -
6 -
2、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 币) ,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 01包: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2包: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 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百灵路88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至2016年10月18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 间) ) . 十
一、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十
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十
三、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8日止. 十
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 联系人:欧小姐 联系
电话:0757-
88880699 -
7 - 传真: /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