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14

(四)申报方式 1. 校内自由申报.按照《申报指南》通知要求,我校

2020 年重 点项目申报数为

3 项.请各项目申请人于

2019 年8月8日前将申请 书初稿一式

5 份交科技处

107 室,科技处将择期组织专家初步遴选, 由各项目申请人向专家组做

15 分钟答辩汇报后确定推荐名单. 2.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限项推荐.按照《申报 指南》通知要求,每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省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

1 项 (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的固定人员, 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不可统筹使用 该指标)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

8 月8日前将 由各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签署的推荐名单书 面材料一式

1 份报科技处

107 室.

(六)申报时间

2019 年6月28 日-8 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基础研究面上项目

(一)选题范围和资助强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开展 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资助强度为

10 万元/项,项目实施期限为

3 年.

(二)申报条件 1. 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是年龄在

40 岁以下(1979 年1月1日及 以后出生)的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

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或者有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 推荐. 3. 在研的

973 计划、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 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 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改革后计划) 、国家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负责人(青年及地区项目负责人除外) ,以及省基础研究计 划在研重点、 重大项目 (含各类联合专项的重点及重大项目) 负责人, 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 主持过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或

2 项及以上面上项目(含 各类联合专项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1. 限额申报.以《2020 年面上项目申报项目分配数》 (见下表) 为依据,组织推荐申报.

2020 年面上项目申报项目分配 学院2020 年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数 农学院

1 植保学院

1 动科院

1 动医院

1 资环学院

1 园艺学院

1 食品学院

1 烟草学院

1 普洱茶学院

1 理学院

1 水利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1 大数据学院

1 建工学院

1 热作学院

1 综合部门及其它部门 (包括 高原特色产业院、滇台中 心、新农村发展院、农村干 部学院等)

1 省级重点实验室(含建设 期) 和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参与最近一次

3 年考核评估并获得 优 和 良 的省 重点实验室每家可独立申报

2 项,其他省重点实验室可 独立申报

1 项;

每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报

1 项. (项 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 2.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

2019 年8月8日前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 果,择优等额推荐申报项目;

科技处不另行组织评审,仅以各学院、 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配的项目数推荐申报,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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