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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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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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 1.总则.10 - 2.招标文件.12 - 3.投标文件.13 - 4.投标.15 - 5.开标.16 - 6.评标.17 - 7.合同授予.18 -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 - 9.纪律和监督.19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 - 1.评标方法.24 - 2.评审标准.24 - 3.评标程序.2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 - 第一部分 协议书.27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9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30 -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37 - 第五部分 廉政合同.39 -
第五章 工程预算书(网上下载)41 -
第六章 图纸(网上下载)42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 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49 - 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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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澄海区上华镇中部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林工、吴工 联系电话 0754-85709402 、85861273 工程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上华镇 资金来源及构成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澄发改[2015]48号)的规模及汕头市澄 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和经财政局委托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建设规模:现状排渠疏通清淤,砌筑检查井、雨水井 等35座,敷设管道617.55米等,招标控制价1632757.01元.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 120个日历天.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 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 汕头市施 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 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 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根据汕 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 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 二 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 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人总数超过12家时抽签决定12家入围 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