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9-07-14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2017年度苏州高新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 的监测结果,2017年度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90,空气质量状况为良.2017年 空气自动监测站的有效运行天数为365天,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 67.1%.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指标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二氧化氮(NO2)、细颗粒物 (PM2.5)二项指标的年均值未达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 均值的二级标准. 根据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1日对监测点位的 监测数据,各监测点H2S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相关标准,非 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推荐值.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京杭运河设置3个监测断面,监测结果表明: 监测点位各因子浓度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 准,SS浓度符合《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四级标准要求,总体来说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声环境:本次评价在项目厂界四周设置4 个声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厂界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区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土壤环境:本次评价在项目厂区内设置1 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本项 目所在区域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值均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 第 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 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 km 的矩形区域 地表水环境 河东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 500m 至下游1000m 的范围内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 地下水环境 以项目为中心,6km2 范围 环境风险 以项目为中心,半径3km范围 土壤环境 项目厂界外 1000m 范围内 区域主要污染源调查 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业企业 2.3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特征及周边现场踏勘,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见 表2.3-1. 表2.3-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 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X Y 景山涧水 120.50115

824 31.323405

50 居民 500户/1700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GB309 5-2012 ) 中二级标 准S700 杨木桥新苑 120.50071

836 31.320369

24 居民 1200户/600人S920 天籁花园 120.49360

514 31.323802

47 居民 1000户/3500人SW

720 依景佳苑 120.49401

283 31.321903

47 居民 1000户/3500人SW

860 新鹿花苑 120.48643

827 31.321924

92 居民 1400户/4700 SW

1230 林泉雅舍 31.321924

92 31.318051

82 居民 450户/1400人SW

1620 白马涧花园 120.49289

703 31.316378

12 居民 4000户/13000人SW

1100 麓山雅苑 120.48540

831 31.314940

45 居民 650户/2200人SW

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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