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4 |
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 其领导成员评为优秀等 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 定为优秀等次;
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 其领导 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 主要负 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领导班子和 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 显的;
(二) 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 拈轻怕重、 患得 患失, 不敢直面矛盾、 不愿动真碰硬, 不担当不作 为的;
(三) 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 责令检 查的;
(四) 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五) 组织领导能力较弱,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完成不好的;
(六) 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 违反廉洁自律 规定的;
(七) 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在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 核工作中, 党委 (党组)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 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 其年度考核结果不 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领导班子年 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 领导干部年度 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上出现 问题的;
(二) 不执行民主集中制, 领导班子运行状况 不好, 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 领导干部闹无原 则纠纷, 影响较差的;
(三) 责任心差、 能力水平低, 不能履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