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7-14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3 年7月1日、2 日、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之5.4.3 条的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说明如下: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 司股票;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5、公司财务部目前正在结算
2013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初步估计
2013 年上半年业绩为亏损,201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将在
2013 年7月15 日前披露.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因公司
2011 年、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2012 年度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13 年2月8日恢复上市后仍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2
2、公司
201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将在
2013 年7月15 日前披露,初步估计
2013 年上半年业绩为亏损,净资产为负;
如果
2013 年度业绩为亏损,净资产为 负,则公司股票会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 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