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14 |
3 种情况: 第1种:申报同系列两个专业职称的,不受所属系列、 专业的限制.按粤人发〔2007〕197 号文执行. 要求: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的职称;
须转换 了岗位;
在现岗位工作
1 年以上;
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 文著作等条件均应自从事现工作岗位起算. 材料要求: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 把原岗位职称的 《评审表》 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 第2种:转系列评审同级别的. 要求:须在现岗位工作
1 年以上,且其资历、工作能力、 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取得该职称低一级职称时起算. 第3种:转系列评审晋升的. 要求:须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的职称.晋升时,资历时 间可前后累加计算.而且,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级别职称 所使用过的业绩成果、 论文著作等材料, 在晋升时仍可使用.
(五)关于工作经历(能力) 、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的问 题.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
4 《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 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对于发明专利替代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 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
2、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排名前3的)的,可替代1篇 论文.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
申报中级职 称的,无需发表论文.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 即申报高级职称的,还需发表1篇论文;
申报中级职称的, 无需发表论文.
(六)关于资格证书的问题.须提供由政府人事部门核 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省外来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须提供来粤后经我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书原件.
(七)关于学历学位证书的问题.须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核查.其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 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 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八)关于继续教育证书的问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规定》 (人社部令第
25 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 评审高级、中级资格时须提供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的继 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评审初级资格的,提供
1 年的继续教育 合格证书.
(九)关于专业不对口的基础理论课时的问题.根据资格 条件 评定标准――申报人须掌握(或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 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是同专
5 业或相近专业的,须提交200课时以上的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 非学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十)关于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的问题.须提交与个人工作 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者人事主管部门(档 案保管部门)出具连续半年以上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 料.同时,对社会保险参保记录问题明确如下:只要在佛山市 有参保记录的,可在相关的辖区内申报职称.例如:申报人从 佛山市总公司调到高明分公司工作,但社会保险参保在禅城 区,则提供禅城区社保机构出示的社会保险记录即可在禅城区 或高明区申报职称. (十一)关于区分市直单位还是区属单位的问题.须提供 申报者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 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