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4 |
10 万m2 磷化生 产线工程于
2012 年4月动工建设,至2015 年3月建成竣工. 向蚌埠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试生产申请,蚌埠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5 年4月28 日以蚌环监管[2015]55 号文批复同意试生产;
由 于运行调试需要时间过程,没能及时委托进行验收监测工作, 炅泰公司于
2015 年8月向蚌埠市环保局提出延期试生产申请, 蚌埠市环保局于
2015 年9月9日以蚌环监管[2015]118 号文批 复同意延期试生产. 受炅泰公司委托,蚌埠市环境监测站及时派员在了解该项 目相关资料后,深入现场察看一期主体生产工程和环保设施的 建设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该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方案,并于
2015 年11 月10 日至
11 月12 日按方案进 行现场采样测试工作.由于监测排放氯化氢不符合行业排放标 炅泰公司一期年产
10 万m2 挂镀锌生产线、
10 万m2 磷化生产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
2 准,蚌埠市站及时告知炅泰公司,在炅泰公司及时整改保证处 理效果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于2015 年12 月9日至
10 日对排放 氯化氢进行重测工作.在蚌埠市站完成实验室内分析化验工作, 提交《监测报告》基础上,在炅泰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情况下, 经统计、计算、分析,整理编制本报告.作为炅泰公司金属表 面处理项目一期年产
10 万m2 挂镀锌生产线、
10 万m2 磷化生产 线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的监测依据. 炅泰公司一期年产
10 万m2 挂镀锌生产线、
10 万m2 磷化生产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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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一)法规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253 号令,1998 年11 月29 日;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
14 号令,2001 年12 月27 日;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试行).
(二)文件
1、 《关于建设炅泰表面处理项目立项的批复》蚌埠市淮上 区经贸科技发展局,淮经发[2008]59 号,2008 年11 月4日;
2、 《关于蚌埠市炅泰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 项目的函》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水函[2009]135 号,2009 年8月10 日;
3、 《关于确认蚌埠市炅泰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 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蚌埠市环境保护局,蚌 环监管[2010]51 号,2010 年3月24 日;
4、 《蚌埠市炅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甲字第
2102 号) , AIES/EIAS-06/2010,2010 年4月;
5、 《关于蚌埠市炅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炅泰公司一期年产
10 万m2 挂镀锌生产线、
10 万m2 磷化生产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检测报告
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蚌埠市环境保护局,蚌环许[2010]34 号,2010 年5月17 日;
6、 《蚌埠市炅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补充报告》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 评证乙字第
2115 号) ,2013 年4月;
7、 《关于蚌埠市炅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批复的函》蚌埠市环境保护局,蚌环许 [2014]152 号,2014 年11 月7日;
8、 《关于同意蚌埠市炅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属表面处理 项目 (一期年产
10 万m2 挂镀锌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