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4 |
1 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12
一、 概念释义
15
二、 招标文件说明.18
三、 投标文件说明.1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1
五、 开标会
22
六、 资格审查及评标.22
七、 评审结果确定.26
八、 评审方法及标准.29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3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9
第一章 报价文件.62
第三章 评审内容索引.73
第四章 商务部分.76
第五章 技术部分.85
第六章 其他文件.87 其他格式.89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高明区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等三个市政道路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440607-201806-1025-0001) 投标邀请函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市政工程建设养护中心委托, 对高明区石岐 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等三个市政道路项目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806-102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等三个市政道路项目 初步勘察设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2752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分项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01 高明区石岐路(原高丰路)道路及配套设施 工程 初步勘察设计 765900.00 高明区万成路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勘 察设计 331300.00 高明区沿江路南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 1654800.00 备注: 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中标后 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3.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 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供应商须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 效范围.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 C 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 定.提供城市道路诚信档案网页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登陆系统后查询的企业信息(须包括:基本 信息、年度考评记录) ,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5.供应商须没有为本项目或其整体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或进行管理服务等.
4 6.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 权代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联 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供应商除应符合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8.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8.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 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8.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 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8.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 供应商 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 售. 1.报名时带备以下资料: ①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