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14 |
本协议的签订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人福医药 或 公司 )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近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人福医药 或 公司 )与钟祥市人 民政府签署了《钟祥市中医院合作框架协议书》 (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 ,双方拟共 同组建成立医院管理公司(公司名称待定) ,重组钟祥市中医院资产债务并成为其举 办人,负责相关管理和运营工作.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钟祥市人民政府是湖北省钟祥市地方政府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钟祥市位 于湖北省中部,面积 4,488 平方公里,现辖
17 个乡镇(办事处) 、3 个国营农牧场、
2 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总人口
103 万人, 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全国生态示范区、 全国科技、教育、文化先进县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
(二)协议的签署 公司于
2016 年1月19 日与钟祥市人民政府签署了《钟祥市中医院合作框架协 议书》 ,双方拟共同组建成立医院管理公司,重组钟祥市中医院资产债务并成为其举 办人,负责相关管理和运营工作.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 事长根据《公司章程》授权签署.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与目标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发〔2009〕6 号) 、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40 号) 、 《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 〔2015〕
45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 年)的通知》 (国办 发[2015]32 号) 、 《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 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中医药医政[2015]33 号)等文件精神,公司与钟祥市人民政府 协商一致,同意就钟祥市中医院开展合作.
2、合作双方力争将钟祥市中医院建设成为集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医疗保健、 中医养生、慢病管理、专科特色突出、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医院.
(二)合作内容与规模
1、合作双方共同组建成立医院管理公司,重组钟祥市中医院资产债务,为钟祥 市中医院举办人.医院管理公司的股权架构暂定为,钟祥市人民政府以钟祥市中医 院除土地及建筑物等不动产以外的现有资产(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所有有形 资产,以及 中医医院 品牌、在职在编医护人员和医疗技术无形资产)出资,持 股比例不低于 34%;
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比例不低于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