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27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2015 版) Design guideline for green building in Guangzhou Area 批准部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管理机构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2015 年 广州 I 前言为推动广州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依据

2015 年1月实施的新版国标《绿色建筑评 价标准》 (GB/T50378-2014) ,指南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详细调查研究,参考国 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广州实际制订了本指南.

本指南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策划、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条文和附录等几个 部分组成.为了适应新版国标的评价需要,本指南对技术条文进行了编排,按照四节一 环保的技术体系进行条文分析,同时给出了每项条文的具体专业归属和控制阶段. 本指南经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由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 公室负责管理,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执行过程中如 有意见或建议, 请反馈至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大道北

833 号 邮编:510440) . 本指南主编单位: 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 本指南参编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广州市设计院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分院 广州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亮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胡文斌 杨建坤 邢华伟 左政江向阳 张楠赵立华 姚铭苏敏张南宁 杨焰文 陈杰张进方正兴 李世杰 袁涛汤文健 郭庆锋 杜刚本指南主要审查人:马欣伯 王如荔 刘俊跃 符培勇 林佩仰 郑爱军 徐进马晓雯 杜文淳 II 使用说明 本指南按照新版国标中四节一环保技术体系进行条文分析, 并进行了绿色建筑设计 说明专篇模版、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模版的设计,对每项条文明确了具 体专业归属及设计控制阶段.设计人员使用本指南进行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时,宜遵循 从规划设计→单体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专项设计的全过程绿色建筑设 计流程,并统一安排一位绿色建筑协调(或负责)人在项目设计各阶段对各专业设计进 行协调、汇总.具体使用时,可按照下表所示流程进行具体的绿色建筑设计和分析. 阶段 具体内容

1 准备阶段 使用人员首先应了解国标评价条文的内容,以及本指南结合广州地区的实际 情况应对国标评价条文采取的差异性措施(详见附录 12.1) ,查阅分专业索引 表(详见附录 12.3) ,明确不同专业需要负责的绿色建筑具体条文.

2 修规阶段 参考附录 12.3 的规划阶段所属条文, 以及附录 12.9 广州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 计阶段绿色指标汇总表,编制绿色建筑设计策划书,合理确定绿色建筑规划 指标和修规方案. 拟采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规划指标应参照对应的条文要求, 在修规图纸中体现,并在规划设计说明书进行简要说明.

3 单体报建 阶段 结合项目的外部规划条件,由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负责人初步拟定各专业的绿 色建筑设计技术,与各专业设计人员协商后确定技术体系.各专业设计人员 参照该技术体系,经技术经济比较,初步制定本专业的绿色建筑设计方案. 各专业的重点策划内容详见本指南 3.3.11 的要求.

4 初步设计 阶段 基于分专业绿色建筑设计技术体系,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初步设计说明和初设 图纸中落实对应的绿色建筑技术内容,完成初步设计后,统一编制初步设计 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其模版参考本指南附录 12.4.

5 施工图设计 阶段 基于初设阶段绿色建筑评分表的对应勾选条文,绿色建筑设计负责人对各专 业的绿色建筑设计技术体系进行修订和完善,下发给各专业设计人员.各专 业设计人员对各自负责的绿色建筑设计内容进行深化设计,可参照本指南对 应技术条文的得分要求、设计深度和图纸表达方式,一一在施工图落实.完 成施工图后,参照本指南中附录 12.5,12.6,12.8 的要求,编制施工图绿色 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以及对应的绿色 建筑设计指标分析计算书,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 二次专项设计 阶段 本阶段内容主要包括装修设计、景观设计以及其它必要的二次专项设计(如 智能化、可再生能源、非传统水源利用等) .根据最终确定的绿色建筑设计技 术体系,由绿色建筑设计负责人细化二次专项设计内容和参数要求,下发给 二次专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 设计师参考本指南对应技术条文的得分要求、 设计深度和图纸表达方式,一一在二次专项设计中落实. III 目录1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与设计策划.4 3.1 一般规定.4 3.2 评分办法与等级划分.4 3.3 设计策划.6

4 节地与室外环境.14 4.1 控制项.14 4.2 评分项.17

5 节能与能源利用.31 5.1 控制项.31 5.2 评分项.33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5 6.1 控制项.45 6.2 评分项.48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5 7.1 控制项.55 7.2 评分项.57

8 室内环境质量.66 8.1 控制项.66 8.2 评分项.70

9 施工管理.79

10 运营管理.79

11 提高与创新.80 11.1 一般规定.80 11.2 加分项.80

12 附录.87 12.1 新旧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差异表

87 12.2 本指南与国标条文评价差异表.88 12.3 分专业索引表.90 12.4 广州市绿色建筑初步设计说明专篇模版.96 12.5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模版(施工图设计)100 12.6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模版

104 12.7 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清单.108 12.8 绿色建筑设计指标分析计算书模版.112 12.9 广州市详细规划设计推荐性绿色指标汇总表

125 12.10 广州市建筑设计阶段绿色指标汇总表.128 12.11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用典型气象数据.130 12.12 华南地区常见乔木及散植灌木规格参考.132 12.13 常见屋面和地面铺装材料色泽的反射系数参考

133 1

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 推进广州市建筑业的可持续发 展,规范绿色建筑设计,依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2014)和《民用建筑绿 色设计规范》 (JGJ/T229-2010)的技术内容,以及《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 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广州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民用绿色建筑设计. 1.0.3 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 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4 本指南仅为广州地区绿色建筑设计提供指引, 设计成果同时应符合国家或广东省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 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 筑. 2.0.2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 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annual runoff volume capture ratio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 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 风速放大系数 wind speed amplification 建筑物周围离地面高 1.5m 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 2.0.5 穿堂风 cross ventilation 室外空气从建筑物一侧进入,穿过内部,从另一侧流出的自然通风现象. 2.0.6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在室内参考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 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 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 2.0.7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 aterial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 材料. 2.0.8 光污染 light pollution 照明装置发出的光中落在目标区域或边界以外的部分或建筑表面反射光线 的数量或方向足以引起人们烦躁、不舒适、注意力不集中或降低对于某些重 要信息(如交通信号)的感知能力,以及对于动、植物产生不良影响的现象. 2.0.9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

3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10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和空 调冷凝水等. 2.0.11 再生水 recycling water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12 湿地 wetland 湿地是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静止或 流动的淡水、半咸水、咸水,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

6 m 的海水水域. 2.0.13 人工湿地水处理系统 constructed wetland for water treatment 人为地在洼地里将石、砂、土壤、煤渣等一种或几种介质按一定比例构成基 质作为填床料,并有选择性地植入植物的生态水处理系统. 2.0.14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4 3 基本规定与设计策划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建筑的设计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对象,建筑群是指由位置毗邻、功能相 同、权属相同、技术体系相同或相近的两个及以上单体建筑组成的群体.设计单栋建筑 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指标(如人均 居住用地指标、容积率、绿地率等)进行设计.不对临时建筑及单体建筑中的某一部分 开展评价,而应以整栋建筑为基本设计对象.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对各单体进 行分别评价,再按各单体的建筑面积进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 总得分确定星级等级. 3.1.2 绿色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全寿命期的技术与经济特性,采用有利于促进建筑 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场地、建筑形式、技术、设备和材料. 3.1.3 绿色建筑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经济等各专业应紧密配合. 3.1.4 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生态 环境、经济、人文等特点进行. 3.1.5 方案设计前期宜进行绿色建筑设计策划. 3.1.6 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提供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或专篇, 施工图设 计文件应提供绿色建筑说明专篇、设计审查与施工验收登记表,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指标 分析计算书. 3.1.7 绿色建筑设计应在设计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创新,并遵循 被动技 术优先、主动技术优化 的原则. 3.2 评分办法与等级划分 3.2.1 不论建筑功能是否综合,均以各个条款为基本评判单元.对于某一条文,只要建 筑中有相关区域涉及,则该建筑就参评并确定得分. 3.2.2 针对部分条文,下设两款分别针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主要指商住楼(土地

5 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权年限一般为

50 年) .所设计建筑如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 能,则每项参评条文均需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算术平均,无论面积比 例如何都各占 50%) .当建筑群项目中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面积差距悬殊时(如属于 居住用地性质,但包含少量配套公建的住宅区) ,初步约定广州住区内的配套商业建筑 单体面积小于 3000m2 ,或区域内配套商业建筑群面积小于 5000m2 时,可完全按照居建 类型进行评价得分,不单独对商业建筑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3.2.3 设计评价指标体系

5 类指标的总分均为

100 分.5 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 Q

1、 Q

2、Q

3、Q

4、Q5 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 总分值再乘以

100 分计算.计算过程如下所示:如某类指标 理论总分 为100 分、 实 际总分 =理论总分-不参评条款总分、 实际得分 为项目的实际评价得分总和、 折算 得分 =实际得分/实际总分*100,最终 项目总分 是将各类指标的 折算得分 进行加权 求和. 3.2.4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Q8 按本标准第

11 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5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七类指标评分项 的权重 w1~w5 按下表取值. ΣQ=w1Q1+w 2Q2+w3Q3+w4Q4+w5Q5+Q8 表3-1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指标的权重 节地与室外环 境w1 节能与能源利 用w2 节水与水资源 利用 w3 节材与材料资 源利用 w4 室内环境质量 w5 居住建筑 0.21 0.24 0.20 0.17 0.18 公共建筑 0.16 0.28 0.18 0.19 0.19 商住楼 0.185 0.26 0.19 0.18 0.185 注: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 算术平均值,如上表商住楼所示. 3.2.6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 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

40 分.当绿色建筑总得 分分别达到

50 分、60 分、80 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2.7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商住楼) ,应按本指南中对应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 区域进行设计, 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即在每个评价条文中权衡计算参评对象的得分, 最终计算总分.基本设计评价原则如下表所示.

6 表3-2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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