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4 |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基本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8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于
2008 年1月3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向社会公开增 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64.57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64.06 元,共募集资 金人民币 151,474.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982.71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491.64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08 年1月11 日全部到 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 字第
03000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943.27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44.46 万元;
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60.07 万元,2015 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58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5,403.3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52.04 万元.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3,940.3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2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宝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等2家单位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61001620031052505223 3041.5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830100100074825 898.81 合计3940.34 注:合计余额中含利息收入 852.04 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08 年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