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14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单位及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报批材料的真 实性负责,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报告表》的评价结 论负责.
二、该项目选址于阳春市三甲镇白碧工业开发区(中心坐标: 东经 111.5089°,北纬 22.0488°) ,总投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10 万元.项目租赁阳春市云峰水晶有限公司原有厂房,该公司 产品与本项目一致,厂房设施完善,只需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项 目占地面积 2667m
2 ,建筑面积 1282.22m
2 ,其中生产车间面积为 140.8m
2 ,多功能大楼建筑面积 1117.42 m
2 ,食堂建筑面积
24 m
2 , 年加工水晶玻璃球 720t(详见《报告表》 ) .
三、 《报告表》经专家进行了环境可行性论证,出具的《阳春 市三甲镇彤辉水晶玻璃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
2 意见》认为, 《报告表》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确定合适,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基本符合环评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原则通过对《报告表》的审查.你单位应 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四、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由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2月21 日 抄送: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