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4 |
2017 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追加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
2017 年9月1日,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默浪、 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于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09 会议 室签订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公司贷款提供无偿连带责 任担保协议,交易标的为
2000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分别持有本公司 31.08%、18.50%、201.14%、12.34%的股份, 因此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公司关联方.该预计交易 构成了公司的日常关联性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码:2017-052 第2页共3页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监事会主席王秉卓分别回避表 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龚润清 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
718 号16 栋1单元
1604 号 自然人 - 刘静涛 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
718 号16 栋1单元
1604 号 自然人 - 范灏兰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 桂4栋1门8号自然人 - 刘默浪 广州市天河区骏景路
107 号802 房 自然人 -
(二)关联关系 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分别持有本公司 31.08%、18.50%、20.14%、12.34%的股份, 并且刘默浪担任本公司董事长、龚润清担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刘静涛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范灏兰担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 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因此,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 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追加预计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本公司向银行贷款 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2000 万元. 内江东工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码:2017-052 第3页共3页上述追加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待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控股股东刘默浪、龚润清、刘静涛、范灏兰为公司向银行贷款 提供
2000 万元的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有效地解决了公司流动 资金的转贷问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的真实意图是为 支持公司业务正常、有序的开展,无其他目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