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14 |
1 钢材料 --- 机械实验 制订,其秘书处由 AFNOR 设立. 该欧洲标准应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在
2002 年1月前,以同 样文字出版或签署,与之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应最迟于
2002 年1月撤 消. 该欧洲标准取代 EN 10002-1:1990. 该欧洲标准 EN 10002-1 金属材料 - 拉伸实验 C 第一部分:实 验方法(环境温度) 于1999 年12 月27 日由 CEN 通过. 该标准发布
5 年之后,ECISS 决定修订该标准. 修订的 prEN 10002-1 在4个CEN 成员国家(比利时,法国,德国,英国)参加的两次 ECISS/TC1/SC1 会议上进行讨论. EN
10002 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实验方法(环境温度) 第二部分:拉伸实验机测力系统的校正 第三部分:用于单轴实验机校正的力检验设备的校准 第四部分:用于单轴实验机的变形测定器的校准 第五部分:提升温度的下的实验方法 注意 第二部分已被 EN ISO7500-1 所替换.第三部分和第四 部分也将被相应的标准替换. 附录 B,C,D 和E是标准的一部分,附录 A,F,G,H 和J用于提供信息. 按照 CEN/CENELEC 的国际规则,以下国家的的国家标准组织必 须执行该欧洲标准: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 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 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 范围 该欧洲标准指定金属材料拉伸实验的方法并定义其常温下的机械 性能. 注意 信息附录 A 指出对计算机控制实验机的补充推荐.根据制 造商和用户的进一步开发,目前存在这种意向,即在对该标准的下一 次修订中将其归为标准部分.
2 参考标准 该欧洲标准同其他出版物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参考与规定相结合. 出版物和文章中适当位置引用的这些参考标准如下列所示. 对于定期 的参考标准,只有当它们被修正和修订时,才能对该欧洲版本进行后 续的修正和对这些出版物的的修订.对于不定期的参考标准,出版物 的最新版本参照应用情况(包括修正) . EN 10002-4,金属材料 C 拉伸实验 C 第四部分:用于单轴实验 机的变形测定器的校准 EN 20286-2,ISO 公差与配合系统 C 第二部分:标准公差等级与 孔和轴的偏差上限用表(ISO 286-2:1988) EN ISO 377,钢与钢制品 C 机械实验样本与试样的定位(ISO 377:1997) EN ISO
2566 C 1,钢拉伸变化值 C 第一部分:碳钢与合金钢(ISO 2566-1:1984) EN ISO 2566-2,钢拉伸变化值 C 第二部分:奥氏体钢(ISO 2566- 2:1984) EN ISO 7500-1,金属材料 C 单轴静态实验机的校准 C 第一部 分:拉伸/压缩实验机 C 测力校准与校正.
3 原则 实验将某试样在压力下拉紧,通常直至破坏,其目的是为了确定 条款
4 中定义的一项或多项机械性能. 在没有另行指定的情况下, 实验进行的环境温度在 10℃与35℃之间.受控条件下的实验应在 23℃±5℃温度范围内进行.
4 术语和定义 为了达到该欧洲标准的目的,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4.1 标距长度( ) L 试件上用来测量伸长量的圆柱形或棱形部分的长度.特别的,对 以下二者进行区别: 4.1.1 原始标距长度( ) o L 加力以前的标距长度 4.1.2 最终标距长度( ) u L 断裂后的试件标距长度(见11.1) 4.2 平行长度( ) c L 试样收缩截面的平行部分 注意 这一平行长度概念被非实验试样夹紧部分之间的长度这一 概念代替. 4.3 4.3 4.3 伸长 实验中任意时刻原始标距长度的增加 4.4 4.4 4.4 伸长百分率 将伸长以原始标距长度百分率的形式表示 4.4.1 4.4.1 4.4.1 永久伸长百分率 撤消指定压力后某一试样原始标距长度的增加(见4.9) ,表示为 原始标距长度 的百分率 o L 4.4.2 断裂后伸长百分率( ) A 断裂后标距长度的永久伸长( ) ,表示为原始标距长度 o u L L ? o L 的百分率 注意 对于比例试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