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14 |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 月29 日9:00. 预计会期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1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0 月2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议案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中共长春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 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长组通字【2017】45 号)的要求,对公司章 程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章 公司党组织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等规定,设立党的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 发挥政治核心、 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十二条 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 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 现体制对接、 机制对接、 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 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十三条 公司的党委委员会(党委会)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由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公司党委的设置、任期,按照《党章》等党 内法规和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产生. 公司党委由
5 名委员组 成,设副书记
1 名;
公司纪委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书记
1 名.公司党组织 公告编号:2018-019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五条 公司实行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会 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 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 第十六条 公司党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的社会主义方 向;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 议,推动企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