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14 |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产权注销,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已完成.
2、关于向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借款8000万之事宜 2017年8月,公司与关联方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无偿提 供借款8000万元, 借款期限自提供借款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若公司资金充裕, 可根据自有资金情况提前偿还借款.
2017 年8月21日,公司收到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8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尚未归还.
3、关于与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之债权事宜 该债权是2002年四川阿坝牦牛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坝牦牛公司)以 红原牦牛乳业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的 名义将 红原牦牛乳业改扩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华神钢构产生的应收工程款.截止本报告期末,经双方确认的债权金额为 16,044,449.47元(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孳息债权1,455,104.77元).公司账面已确认债权本金8,992,920.00元(截止 2010年末该款账龄已为5年以上,对账面已确认的债权本金已按公司会计政策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基于谨慎原则,对其 余5,596,424.70元债权本金和1,455,104.77元孳息债权暂未确认收入.公司已对该债权的预计损失做了充分估计. 根据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2012年7月11日民事裁定书【(2012)红民破字第01号】裁定,阿坝牦牛公司进入破产重整. 根据债权申报要求, 华神钢构向阿坝牦牛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金额16,300,877.46元 (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 孳息债权1,711,532.76元)及提请确认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12年12月7日,阿坝牦牛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审核确认华 神钢构债权金额为16,044,449.47元(其中债权本金14,589,344.70元,孳息债权1,455,104.77元),但对华神钢构提请确认建筑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予认定. 根据四川省红原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6日出具的(2012)红原民破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四川阿坝牦牛 产业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根据该《重整计划草案》华神钢构可获清偿比例为总债权 额的3.01%,约482,937.93元.2017年4月10日,华神钢构收到清偿款482,937.93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十二桥房地产出售)2017 年06 月28 日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 losure/szse_main/bulletin_detail/true/1203 653444?announceTime=2017-06-28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