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9-07-14 |
(3)传真申请表中印鉴的表面形式与预留印鉴核对一致.
4、申请传真件作为交易申请凭证,甲方收到乙方符合上述条件的传真件则 有权认为该传真件是乙方真实意思表示.
5、乙方发出传真交易申请后,应立即拨打甲方指定电话向甲方确认传真申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HFT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传真交易协议
3 请事宜. 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 话确认的,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6、对传真件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基 金合同和资产管理合同或甲方业务规则等致使甲方无法执行的, 甲方可不执行并 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7、 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
10 日内,将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请表原件及甲 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 若甲方在 乙方传真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仍未收到上述资料原件,甲方有权不再接受乙方新 的传真交易申请;
乙方应对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免责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线路故障、通讯 技术缺陷、 电脑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而影响传 真交易的实施,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甲方对于乙方传真申请表中印鉴是否真实及委托是否乙方真实意愿不承 担法律责任;
3、乙方对传真交易程序产生误解、乙方传真设备与传真交易系统不匹配, 或乙方操作不当无法下达申请或申请失败,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它甲方免责事项. 第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若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基 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专户的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及其他双方 应共同遵守的文件发生修订, 本协议与之不相符合的条款自行失效,但本协议其 他内容和条款继续有效.
2、本协议发生下列情况时终止: (1)双方书面同意终止;
(2)乙方撤销直销交易账户;
(3)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HFT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传真交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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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内容.甲方可通过甲方网站将修改通知公告或以书 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修改通知公布或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未向甲方 提出书面异议,视同乙方同意修改,本协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执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上 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联系方式
1、甲方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楼 海富通基金直销中心,邮编:200120 (2)指定传真:021-33830160 或33830161 指定
电话:021-38650797 或38650799 (3)
网址:www.hftfund.com
2、乙方 (1)地址: 邮编: (2)联系人: (3)联系
电话: 传真: 甲方: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章: 日期: 乙方: 机构签章/个人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