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14 |
或由方正或任何其他人士所作出或遗漏或忘记作 出的事物或任何其他交易、事实、事宜或事物(如果不是因为本条)可能在运作上损害 或影响客户在保证金信贷融通条款之下的责任. 8. 顾客证怀I枋谌 8.1 本授权是有关管理及处理客户於方正处开立或即将开立的保证金帐户中的证. 8.2 除非另有规定,本授权中使用的一切字词的含义应等同该等字词在《证券及期货条例》和《证券 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香港法例第 571H 章)及其不时修订版本中所具备的含义. 8.3 客户谨授权方正在无须事先向客户发出通知或取得客户确认的情况下作出以下任何行动: (a) 处置任何证券抵押品,以履行(i) 客户维持约定保证金金额的责任;
及(ii) 客户应向方正 承担的任何其他责任;
(b) 将保证金帐户中的证券抵押品存放於认可财务机构 (见 《银行业条例》 (香港法例第
155 章)的定义),作为该认可财务机构向方正提供财务通融的抵押品;
(c) 将证券抵押品存放於认可结算所(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持牌中介人或获 注册从事证券交易的中介人,作为履行和清偿方正结算义务和责任的抵押品;
(d) 根唤璐楣娑ㄊ褂弥换蛑坏盅浩;
或(e) 如方正在进行证券交易过程中向客户提供财务通融,即可按上述分段(a)、(b)、(c)及或(d) 之规定,运用或处理任何证券抵押品. 8.4 客户谨此同意就方正、其代理经纪人及或清算代理人耸谌薪灰锥兄隆⒚墒芗盎蛐 面对的任何性质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利息、成本、支出、诉讼、索求、索赔或司法程序作出 一切弥偿. 8.5 基於方正同意按客户要求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开立及持续运作该等帐户为约因 , 客户授予本授权予 方正. 8.6 本授权并不涉及就方正借、贷或存放客户任何证券而须支付或收取的任何代价.任何该等代价均 -
5 - 须客户与方正另行签约订明. 8.7 客户声明、承诺及保证在本授权之有效期间,客户乃证券之绝对拥有人,及证券不会受限於任何 种类的留置权、抵押或产权负担. 8.8 客户完全明白在方正须满足第三方可能对证券的权利后, 方可以交还证券予客户. 8.9 除非方正终止接受本授权或客户向方正发出撤销授权通知书,本授权在作出授权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维持有效.客户可按方正在上方列明的通讯地址向方正发送书面通知撤销本授权.除非方 正另行指明,此类通知应自方正实际收到该通知后七(7)个营业日生效.任何方正於该等授权撤 销生效前按本授权所达成的任何交易均不受该项授权的撤销所影响. 8.10 客户明白,若方正在本授权届满日期前至少十四(14) 日向客户发送提示通知书,本授权即应在 无需取得客户进一步书面同意确认下被视为自动续期一次(最长不超过十二(12) 个月),而客 户亦不反对在该等届满日期前作出的该等被视为续期. 8.11 客户确认方正在香港境外代表客户持有或收取的资产均应符合相关海外司法管区的适用法律 法规规定, 而该等法律法规或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项下规则有所不同.因此,此类客户资 产或无法享有在香港境内持有或收取该等客户资产时所能享有的同等保障. 8.12 客户确认方正已就本授权向客户作出明确说明.客户全面理解本授权内容,并且客户已经徵询或 有机会寻求与此授权内容和效力有关的法律意见. 客户声明 (a) 客户已完全阅读、明白及确认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客户的以下签名表明客户同意本协议的每一及 所有条款以及同意受其约束.方正已建议客户寻求独立法律意见. (b) 客户知悉及确认已阅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