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15 |
, LT D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08 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08 年8月15 日上 午1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 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 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08 年度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更换、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调整,公司现任监事刘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 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 并对刘宁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 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中 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届监事会提名增补刘殿志同志担任公司监 事,任期截止本届监事会期满时止.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殿志,男,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专业专科学历、政 工师.曾任上饶制药厂保卫科、人事科干事团委副书记、书记,上饶制药 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上饶制药厂副厂长. 现任江西江中制药 (集团)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部长,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