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15 |
40902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
52 号B幢3-1 建设地点重庆市彭水县焦家村
2 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总投资1400 万元 环保投资
74 万元 5.
3% 占地面积 28000m2 总建筑面积 960m2 年能耗情况 煤―― 万吨,煤平均含硫量 ―― % 电30/万度 油130/吨 天然气 /万立方米 用水情况(万吨) 分类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0.096 0.0512 0.0448 生活用水 0.02 0.02
0 合计0.116 0.0712 0.0448 1.1 项目由来 我国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
15 年,受超载、超限等诸多 隐患影响.部分高速公路通车
5 年左右就需要实施专项维修,10 年就面临大修.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是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之 一,是重庆唯一从事高速公路养护及管理的企业.
2010 年,重庆 二环八射 高速公路的顺利完工,随着高速公路的逐步建成并投 入运营,道路养护维修工作量也逐年攀升.重庆高速公路集团作为重庆市高速公路 的建设和管理单位,为更好的有效保证 二环八射 高速公路路面维修的原材料供应 及沥青混合料生产运输,确保高速公路维修质量和养护及时性,在 二环八射
2000 公里高速公路网内规划布设
10 个沥青砼搅拌站, 其中包括拟建项目包茂高速彭水沥 青拌和站的规划建设.
2 续表
1 包茂高速彭水沥青拌和站项目位于重庆市彭水县焦家村
2 组(G65 包茂高速 LK+800 处),项目总投资
1400 万元,建设
2000 型沥青搅拌站生产装置一套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 施、设备,建成后达到沥青混凝土约
2 万吨/年的生产规模.其辐射范围为拌和站周边 150km,主要服务 G65 包茂高速公路以及周边相连高速公路.该拌和站生产的沥青混凝 土仅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维修、维护,不进行对外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 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业主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评价工作,在组织专 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踏勘和资料收集,并结合项目特点、性质、规模、环境状 况等,按照技术导则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敬请审查. 1.2 评价总体构思 (1)在对项目评价范围内的自然及生态环境进行调查,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的基础上,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以 及对各环境要素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本次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大气环境 CO、O
3、PM2.
5、PM
10、 NO
2、SO2 现状评价引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
2017 年重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中彭水 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进行评价.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彭水县生态环境监测 站对郁江进行例行监测的数据.TSP、苯并【a】芘、声环境质量现状采用实测. (3) 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本项目属于附录 A 中的 J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属Ⅳ类建设项目,不需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但 为保护区域地下水环境,项目应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4)通过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布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 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符合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 1.3 项目概况 1.3.1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包茂高速彭水沥青拌和站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