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9-07-15 |
4 C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於二零一八年 六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 1,514,252 1,531,099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 157,469 14,245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 144,195 146,233 原材料的预付款项
9 50,680 55,298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 5,400 5,251 可供出售投资 C 2,4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430 C 递延税项资产 39,450 34,763 1,913,876 1,789,319 流动资产 存货 389,730 403,531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
10 1,490,129 1,648,608 合约资产
10 34,089 C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309,691 347,327 即期可收回税项 9,233 12,143 已抵押存款 416,291 219,09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6,047 191,185 2,765,210 2,821,891 流动负债 计息借贷 1,903,834 1,922,322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
12 1,125,906 1,055,53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13 174,056 134,476 合约负债 81,942 C 即期应付税项
561 3,618 存货购买承担拨备 47,127 46,539 融资租赁 6,840 8,000 3,340,266 3,170,491 流动负债净额 (575,056) (348,60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1,338,820 1,440,719 C
5 C 中期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未经审核 (续) 於二零一八年 六月三十日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计息借贷 130,740 124,758 递延税项负债 2,729 2,781 递延收入 178,259 163,272 融资租赁 C 1,8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96,902 112,639 408,630 405,290 资产净值 930,190 1,035,429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4 276,727 276,727 储备 555,131 673,612 831,858 950,339 非控制性权益 98,332 85,090 权益总额 930,190 1,035,429 C
6 C 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 342,996 178,833 已付税金 (3,025) (11,614)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339,971 167,219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 (159,977) 6,605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流量净额 (255,812) (236,1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 (75,818) (62,287) 汇率变动的影响净额
680 (3,136) 於一月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1,185 293,628 於六月三十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6,047 228,205 C
7 C 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1.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 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中期简明综合财 务报表并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规定的所有资料及披露事项,并应与根愀鄄莆癖ǜ孀荚 ( 「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的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览. 除按下文附注2所披露采纳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编制本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纳的会 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该等会 计政策相符. 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逾其流动资产人民币575,056,000元.本集团流动 资金主要依靠其於经营中维持足够营运现金流量、重续其短期银行贷款及取得适合外部融资以 支持其营运资金及於到期时履行其责任及承担的能力. 本集团已对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进行审阅.按照该预测,董 事认为有足够流动资金资源可拨付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需求及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 三十日止十二个月到期时履行其短期债务责任及其他负债与承担.就编制现金流量预测而言,管 理层已考虑本集团过往现金需求及其他主要因素,包括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二个月 的预计销售及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从本集团主要银行获得的无条件未动用银行融资为数人 民币1,693,213,000元 (将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 . 基於上文因素,董事有信心,本集团将拥有充裕资金,以让其能持续经营,并满足本集团於报告 日期起最少十二个月的财务责任.因此,中期综合财务资料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2. 会计政策变动与披露 除采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的新准则以外,编制中期简明财务合并报表的会计政策 与二零一七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一致.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任何其他已经颁布尚无 生效的会计准则、诠释或修订本. 本集团以修订追溯方式,首次应用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号客户合约收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根愀刍峒谱荚虻34号的规定,该等变动的性质及影响於下文披露. 其他若干修订及诠释於二零一八年首次适用,但对本集团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