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5 |
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 应标识清晰.必要时应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放. 5.1.5 个人卫生设施 5.1.5.1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
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 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5.1.5.2 生产车间入口及车间内必要处,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如设 置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 5.1.5.3 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
卫生间内的适当位 置应设置洗手设施.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5.1.5.4 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
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 和(或)消毒设施;
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 5.1.5.5 洗手设施的水龙头数量应与同班次食品加工人员数量相匹配, 必要时应设置冷热水混合器. 洗 手池应采用光滑、不透水、易清洁的材质制成,其设计及构造应易于清洁消毒.应在临近洗手设施的显 著位置标示简明易懂的洗手方法. GB 14881―2013
4 5.1.5.6 根据对食品加工人员清洁程度的要求,必要时应可设置风淋室、淋浴室等设施. 5.1.6 通风设施 5.1.6.1 应具有适宜的自然通风或人工通风措施;
必要时应通过自然通风或机械设施有效控制生产环境 的温度和湿度.通风设施应避免空气从清洁度要求低的作业区域流向清洁度要求高的作业区域. 5.1.6.2 应合理设置进气口位置,进气口与排气口和户外垃圾存放装置等污染源保持适宜的距离和角 度.进、排气口应装有防止虫害侵入的网罩等设施.通风排气设施应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 5.1.6.3 若生产过程需要对空气进行过滤净化处理,应加装空气过滤装置并定期清洁. 5.1.6.4 根据生产需要,必要时应安装除尘设施. 5.1.7 照明设施 5.1.7.1 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
光源应使食品 呈现真实的颜色. 5.1.7.2 如需在暴露食品和原料的正上方安装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照明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 5.1.8 仓储设施 5.1.8.1 应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贮存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设施. 5.1.8.2 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
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仓库的设计应能易于维护 和清洁,防止虫害藏匿,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5.1.8.3 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 标识,防止交叉污染.必要时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5.1.8.4 贮存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5.1.8.5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