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15

(3)谈判响应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谈判响应供应商放弃谈判 响应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谈判响应供应 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谈判响应;

(5)谈判响应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谈判响应 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 制;

(7)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响 应事宜;

(8)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 同一人;

(9)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

(10)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 人的账户转出. (12)不同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 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13)不同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 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 (含两个)谈判响应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 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项目答疑 会、交纳或退还谈判保证金、参加谈判的;

(15)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 二11 .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 二12 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将被视为未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取消

9 .5 其谈判资格.

5 二17 .3 .2 实质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 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 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 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谈判文件将不进行评审,其 报价将被拒绝.

6 二17 .3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 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或未加盖公章的;

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委托书的;

(3)谈判保证金未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5)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响应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

(8)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 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7 二19 .2 若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 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8 谈判小组将对谈判文件中列明的合格谈判方应符合 资格性要求 部分做资格审查,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文件未按规定签署盖 章者以无效谈判论.

10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谈判规则、方法及步骤 一.评审原则、方法 1.谈判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法规、 规章,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 的原则进行谈判及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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