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部非流通 股股东一致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部 门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