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7-15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 年11 月29 日上午,燕胜公司的员工罗朝照和李康富 在公司车间协同进行金属打包作业, 李康富负责操作金属打包液 压机,罗朝照在旁边配合工作(包括使用钢筋捆绑压好的不锈钢 料和清理打包机内的碎料) .10 时25 分许,金属打包液压机停 止运作时,罗朝照进入金属打包液压机料槽内清理金属碎料,期 间李康富未认真观察料槽情况, 往后拉操作平台上的侧缸控制杆 (即侧缸后退) ,推头往盖板方向回收,导致罗朝照被后退的推 头挤压住腰部以下位置. 李康富发现后马上操作侧缸控制杆使推 头前进将罗朝照救出.附近员工马上通知李建荣,李建荣立即拨 -

4 - 打120.救护车到达现场后,随车医生确认罗朝照死亡.

(二)事故直接原因 罗朝照违反操作规程,在未告知李康富情况下从操作间隙 进入金属打包液压机料槽内清扫金属废料;

李康富在未认真观察 料槽情况下操作金属打包液压机的推头, 导致罗朝照被回收的推 头挤压住腰部以下位置,造成罗朝照当场死亡.

四、事故应急情况及善后处理

(一)事故救援过程 南海区安监局

11 月29 日12 时5分接到大沥镇安监局报告 后,由应急值班领导冯仕良副局长带队,14 时30 分到达现场处 置. 事故发生后,大沥镇公安、安监、沥北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 处置,严格按照发生事故 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整改.区安监部 门已经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要求事故发生单位佛山 市燕胜钢业有限公司一要全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要积极 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三要立即停产整顿;

四要确 保事故后续情况平稳可控,防止次生事件发生.

(二)应急处置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区安监局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程序上报.大 沥镇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善后赔偿协调工作,没有发生 次生灾害和维稳事件.

(三)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

5 - 事故发生后, 大沥镇政府组织燕胜公司与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事宜协商,燕胜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并已 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款项.

五、有关企业及人员存在的问题

(一)罗朝照违反操作规程,在未告知李康富情况下从操作 间隙进入金属打包液压机料槽内清扫金属废料, 被金属打包液压 机推头回收时挤压致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二) 李康富在未认真观察料槽情况下操作金属打包液压机 的推头,导致罗朝照被回收的推头挤压致死,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三) 燕胜公司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足, 未能保证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管理缺失, 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作业现场未能根据危险因素设置相应 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罗朝照,因罗朝照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处罚.

(二)李康富,建议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依法对其进行调查 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区安委办. -

6 -

(三)燕胜公司,建议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对其进行调查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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