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9-17 |
1 ― 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矿井及选煤厂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噪声部分) 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年修正) 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对 山西 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矿井及选煤厂工程 噪声污染防治设 施进行了自主验收.
建设单位根据《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矿井及选 煤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噪声部分) 》 (2019年3月) , 形成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斜沟井田位于山西省兴县县城以北直线距离约24km处(公路里 程约50km)的岚漪河两侧,行政区划隶属于兴县魏家滩镇和保德县 南河沟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5.0Mt/a,主要可采煤层为8号 煤和13号煤,矿井服务年限71.7年. 主要建设内容为: (1)矿井新建
一、二号主斜井、
一、二号副 斜井、一号回风立井、一号回风斜井、空压机房、综合办公楼联合 建筑、无轨胶轮车库材料库、消防材料库、油脂库联合建筑、配件 库、综采设备库;
(2)选煤厂筛分破碎车间、主厂房、浓缩车间、 原煤仓、产品仓、快速定量装车系统、矸石仓及连接各个车间的栈 桥;
(3)新建1座处理规模15000立方米/天的矿井水处理站、1座处理 ―
2 ― 规模40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4)新建临时排矸场、消防 站、锅炉房、110kV变电站和黄泥灌浆站及行政福利区等配套工程.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8号煤采用大采高综采,13号煤采用放 顶煤开采.8号煤通过一号主斜井提升到地面,13号煤通过二号主斜 井提升到地面.同时配套建设相同规模的选煤厂,选煤厂洗动力煤 时采用重介浅槽洗选,洗选炼焦精煤时选前脱泥+有压两产品重介旋 流器两段分选工艺煤泥水采用浓缩+加压过滤处理流程,煤泥水实现 一级闭路循环不外排. 本项目产品煤及煤泥全部通过岢岚至瓦塘线一期工程(岢岚至 魏家滩)外运销售.工程于2005年12月开工建设,至2008年12月工 程基本竣工,2009年6月岢瓦铁路一期铁路正式通车.岢瓦铁路一期 于2016年11月取得了忻州市环保局和吕梁市环保局联合下发的 《建设 项目环保设施(措施)竣工备案表》 (忻环备[2016]003号)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7年1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7]22号文下达 了《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矿井及选煤厂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本项目于2008年3月开工,2010年2月建成试运行. 2018年3月1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 2018年5月本项目因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受到吕 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通知书,目前我公司已缴纳罚款.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713325.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182.74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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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除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于 2018年5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仅包括噪声治理设 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划字(2008)068号文对斜沟井田 范围的划定,井田面积由84.3635km2扩大到88.6435 km2,本工程将 建设单位原有的小斜沟井田划入斜沟矿井井田范围内.井田面积增 加4.28 km2,约占井田面积的5.07%. 2.污废水处理设施规模增大,工艺优化,富余矿井水外排入岚漪 河.矿井水处理站由600 m3/h扩大为750 m3/h,工艺由 混凝+沉淀 +过滤 调整为 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外排部分新增活性炭过 滤和除氟装置工艺;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由960m3/h扩大为 4000m3/h,处理工艺由接触氧化法调整为A2O. 3.锅炉吨位增加16t/h,优化除尘脱硫设施.将环评时的2台4吨t/h 热水锅炉调整为20 t/h锅炉, 锅炉总吨位由64 t/h调整为80 t/h, 每台锅 炉配置布袋除尘器和麻石旋流板喷淋塔(采用双碱法脱硫) . 4.建设单位不自建矸石电厂,矸石除用于制砖、土地复垦外,其 余全部用于填沟造地. 4.煤泥浓缩机选型与数量变化.环评要求配备4台φ53m的高效浓 缩机(两用两备) ,实际建设5台φ38m的高效浓缩机(三用两备) . 5.采区划分和接续计划变化. 与环评比较, 上组煤采区数量不变, 下组煤采区由6个增加到10个;
8煤层与13煤层采区划分变化.从而 导致采区接续变化. ―
4 ― 6.井筒数量增多.与环评阶段相比,井筒数量由4个增加为6个, 增加了二号副斜井和一号回风立井.井筒数量增多导致施工期土石 方量增加,噪声源增加. 7. 本项目给水水源变更,给水输水管线未建设. 8.工业场地面积增加了0.80hm2 ,风井场地增加3.85 hm2 ,平面布 局进行调整. 本工程在井田面积、各场地占地面积、部分污染防治措施的规 模和工艺等内容上略有变动,经分析以上变更均未对周围环境造成 明显不利影响,按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 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要求,工程建设没有重大变动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调整平面布局,锅炉房、机修车间、综采设备库,尽 量远离魏家滩移民新村和马蒲滩村居民住宅,将浓缩车间、产品仓 等调整至离村庄较近的位置;
同时在厂界四周、高噪声车间周围、 场区道路两侧种植灌木、乔木和林带绿化,以改善视觉效果和适当 降噪. 本项目设备选型上尽量选择了低噪声设备;
通风机进、出气口 安装消声器,通风机内墙面吸声处理并安装吸声吊顶,门窗采用隔 声门窗;
通风机机座进行隔震处理,机房维护结构采用隔声门窗. 对工业场地内锅炉房锅炉鼓、引风机均设置减震基础,引风机进排 气口安装消声器;
驱动机房内壁贴吸声材料.各种水泵进出口管道 端均采用柔性接头连接方式,并设置了减震基础.选煤系统的分级 筛、脱介筛、离心机等设备基础已配置减震基础,并配备有橡胶筛 板以减小振动.在主厂房、筛分破碎车间、煤仓及转载点等建筑物 ―
5 ― 内的溜槽内衬高分子耐磨工程塑料垫(厚度10~20mm) ,减少物料与 溜槽板面的直接撞击声. 在工业场地与魏家滩移民新村和马蒲滩村部分住宅相邻部分的 厂界处修建了实心砖墙,移民新村西侧最靠近工业场地的一排住户 房屋改作商铺使用,不居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无铁路专用线噪声影响的情况下,工业 场地厂界10个厂界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在52.3~58.9dB(A)之间、夜间 噪声在45.5~48.9dB(A)之间;
风井场地5个厂界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 在49.6~56.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5~54.6dB(A)之间;
排矸场厂 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 39.8~56.8dB(A) ,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 42.5~48.5dB(A). 工业场地(除输煤栈桥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外)厂界噪声值均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 准限值;
排矸场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风井场地除通风机出口附近 的2个监测点夜间噪声超过标准限值外,其余点位的昼夜间噪声均能 满足2类标准限值要求,且风井场地位于山谷内,周围为山体,周围 500m范围内无村民居住. 投产以来,建设单位、各村村委会均未接到村民关于噪声影响 的投诉.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业场地厂界外200m内有黄家沟村、马蒲滩村和魏家滩移民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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