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5 |
1 -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汕科字〔2017〕97 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汕尾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已经我局领导班子 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尾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17 年7月10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 年7月12 日印发 -
2 - 附件: 汕尾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我市科技计划 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意识与信用水平,确保科技资源分配的 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信用 的管理办法(试行) 》 (粤科监审字[2014]
118 号)精神,结合我 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汕尾市科技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厅) 归口管理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具体包括项目的申 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实施与管理、结题与验收、绩效评价等 各个环节. 第三条 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是指市科技局对有关单位和个 人在实施和参与科技计划项目中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客观记录和公正评价, 并以此进行相关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 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应以事实为依 据,对不同信用管理对象的科技活动客观公正地记录. -
3 - 2.科学系统,合理有效.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既要符合评价对象的特点,又要兼顾不同评价对象在科 技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科学有效. 3.尊重规律,鼓励创新.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应充分尊重科 技活动自身规律,围绕科技创新,与时俱进,推动市科技计划信 用管理机制的动态发展. 第五条 市科技局负责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工作,根据本办 法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及相关实施细则,规范不同责任主体在科技 计划信用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工作职责和标准;
记录评价相关责任 主体的信用情况,并对不良信用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按照有关程 序处理相关责任主体在信用信息征集、记录、评价等过程中提出 的申诉. 第六条 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的对象,包括市科技计划项目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部门以及受市科技局委托承担 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
第二章 信用征信环节及内容 第七条 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征信环节应贯穿于科技计划项 目管理的全过程,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受理、评审与立项、 实施与管理、 结题与验收、 绩效评价等环节中开展信用管理工作. 1.申报与受理.对按照申报指南和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推荐和受理等行为中的信用情况 进行记录和评价. -
4 - 2.评审与立项.对项目立项(预算)评审、合同(任务书) 签订和管理等行为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3.实施与管理.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日常跟踪管理、重点 项目监督检查等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行为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 和评价. 4.结题与验收.对财务验收和项目验收中合同(任务书)目 标实现的信用情况,以及结题与验收工作组织过程中的信用情况 进行记录和评价. 5.绩效评价.对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信用情况,以 及绩效评价工作组织过程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6. 其他. 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实施和参与项目过 程中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用情况,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记录和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