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7-15 |
10
二、投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 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 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 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 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 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见 投标资料表 .招标机构对其在 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投 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 形式予以答复, 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 问题的来源). 2.1.3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
11 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 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 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 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人标书要求有分包的按分包投标,且每包只能报 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 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投 标项目以及报价中;
4) 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 满足,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5)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和财 政部令[2004]第18 号中第七十四条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及第七十七条规定 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 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 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 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 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 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 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 正本 或 副本 印样. (1) 投标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时年检)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按时年检) (7) 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 货物质量与售后服务承诺函 (9) 近期在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结果(原件) (10)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 术人员状况等(按要求填写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并附所要求附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