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15 |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防灾 减灾救灾工作.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省抗震救灾指挥 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地质灾害 应急指挥部 ( 以下统称各专项指挥部) .各专项指挥部在省自然 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 的防治和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应急厅,办公室 主任由省应急厅厅长王以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应急厅副厅 长李连举、李国材、张向明、蔡继发、李存贵、王春燕、文彬担 任.负责督促落实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部署,承办省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日常工作;
负责衔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 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 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 ―
5 ― 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指导 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和各州、市人民政府自然灾害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 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 工作;
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协助省委、省 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 限作出决定;
承担省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各专项指挥部作为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应对自然灾害 的专门指挥机构,承担相应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 主的工作原则,各专项指挥部和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 职责开展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工作;
负责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 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 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执行省自 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和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指挥部指令. ( 一)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挥长:和良辉 副省长 常务副指挥长:王彬省地震局局长 副指挥长:陈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吕兵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胡祖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
6 ― 赵晓静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勇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杨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陆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国材 省应急厅副厅长 解辉省地震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 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 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 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市场监 管局、省广电局、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省统计局、省滇中引水 建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新闻办、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 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 局、云南银保监局、东航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省消防 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 主要职责: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在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 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省防震减灾、恢复重建有关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