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9-07-15 |
(三)录取类别: 1.非定向培养:考生录取后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 双向选择 就业. 2.定向培养:考生录取后不迁户口及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 协议书》.
(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录取说明: 1.根据考试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等综合选拔,择优录取. 2.录取比例:汉族在职考生原则上不超过 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不低于 80%. 3.录取考生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录取考生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
非在职考生(含 应届硕士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五)说明:如在录取之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费标准发生变化,将以最新标准为准.
六、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10000 元/人・ 学年;
(二)住宿费:北校区公寓
1200 元/学年,南校区公寓
900 元/学年.
七、其他
(一)学校地........